自殘無罪

+你有自殘過嗎?為什麼自殘者要這麼做?
我原本以為自己從未自殘。因為我很痛苦的時候,喜歡用別的方式發洩情緒。
後來仔細想想,其實我有自殘過。只是沒有用刀具而已。國中時,我曾不斷用指甲、塑膠尺、筆蓋劃過沒有異狀、沒有發癢的皮膚直到流血。我當時不明白為什麼我要這麼做,只覺得自虐很舒服。現在想想應是因為課業壓力。
據我所知,絕大部份的自殘者是為了解除痛苦情緒。更深的動機分析,詳查自殘心理

+傷害自己的身體很不應該?
我不反對自殘,只要不過度。儘管子曰: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」但是,相信人人都有抓癢抓到破皮流血過,難道這樣就是不孝?自殘與抓癢一樣,都是一種用痛掩蓋痛的發洩方式。雖然父母知道會難過,但當他們真的別無選擇時,應予以尊重。

+自殘的人精神有問題?是異類?
傷害自己不是罪,而是很正常、普遍的行為。只不過自殘這種方式比較少見罷了。人都會有心理上自殘的精神狀況。例如去想曾經受傷的回憶,於是又感到心痛,有如摳掉結痂的傷口。
就像抽菸喝酒,只要不過度,沒什麼大不了。況且,抽菸喝酒對健康的危害比自殘大得多。
人想做的事、或是讓自己舒服的方式超多,人家選擇這種又沒礙到任何人。每個人都能決定自己的選擇,你只能建議或幫助別人改變他們的選擇。歧視他們很無知。

+過度是什麼?
造成任何永久不可逆或很麻煩的生理傷害。像是割得太深太長太多太常、割到肌肉組織、血管、破傷風等等。不量化數據,你身邊的人都覺得過度就是了。

+為什麼不能過度?既然不干別人的事,那過度也無所謂啊?
對,別人那樣當然無所謂,縱使我反對任何人過度。可是,如果是我的朋友、我在乎的人、我想幫助的人,我就會希望他們不要過度。因為我渴望他們至少保有最基本的健康。他們可以不理我、拒絕我的好意,我只能盡力勸他們、幫他們。

+該如何關心自殘者?
不論有沒有過度,請用平常心關懷他們,切勿責備、拿傳統觀念說嘴。他們沒有做錯任何事。
我會先說:我個人覺得偶爾為之就好。如果想盡量少做,卻很難辦到,我會一起幫你、聽你講話、一起做別的事。吃藥也有幫助,有朝一日一定能完全戒除。如果無論如何都戒不掉,我也不覺得你有什麼錯。自殘根本沒什麼,只是我推薦你像我一樣戒掉罷了。

1 則留言:

  1. 自殘也不過是想讓自己的情緒得到發洩而已
    但我想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可替代
    不一定非得要殘害自己的身體
    其實自殘很多方式,喝酒抽菸可以算;性交,也可視為一種自殘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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